十宗罪第十五章 变态诗人(2)

刘明和马克一见如故,成了朋友。他们都有点神经质,都强烈的想要表达自己的思想,两个人滔滔不绝,以为对方在倾听,其实只是自言自语。从傍晚到深夜,他们在拉面馆不停的说话。拉面馆有个女工,叫阿茹,和马克以前同在树脂工艺品厂打工,碍于情面,并没有赶他们。两个人直到凌晨才醉醺醺的离开拉面馆,马克说:等我有了钱,就开一个陶艺馆。

刘明说:我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早晚的事,我很可能拒绝领奖,有了钱,我还是写诗。

此后一段时间,刘明和马克又在街头相遇过几次,刘明每次都要马克答应把他做成琥珀。马克拒绝,他表示自己是个一言九鼎的人,答应了就会做到,不可能等刘明老死之后再将其做成琥珀,因为那是很多年之后的事。

刘明越来越穷困潦倒,那段时间,他搬了几次家,每次都因没钱交房租被房东赶走。

人们在街头见到刘明都感到很惊讶,这是一个饿死诗人的时代,很多人都说不出五个以上现在还活着的诗人。刘明的诗有的晦涩难懂,有的幼稚可笑,有的污言秽语…但是那些描写春天,爱与光明的诗句是那么美,那么的打动人心。

他过的像鬼火一样却企图照亮全人类。

一位中文系大学生看到他衣服上刷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上前与他合影,但拒绝买书。

一位精神科医师驻足观看了刘明的诗,询问了他一些事情,留下一句评语:紧急救治,刻不容缓。

那一年,瑞典文学院没有宣布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在出租屋里,抱着自己的诗集难过的哭了起来。从此,王府井书店多了一个鬼鬼祟祟的人,他不偷书,只是趁人不注意在书里贴上一张不干胶沾纸,在海明威和夸西莫多的作品之间,以及艾略特和索尔仁尼琴之间,都有他贴上去的一首小诗。

书店工作人员把他请了出去,理由是“乱丢垃圾”。

垃圾——别人这么称呼他的作品。

刘明是那么迫切的需要读者的倾听,所以他在夜里持刀劫持了一个女孩,把女孩威逼到墙角,念完一首诗后,他表示抱歉,说自己实在找不到一个读者。为此,他付出了拘留几天罚款五百元的代价。

刘明身无分文,一连几天都没有找到工作,他总是做一段时间的油漆工,或者保洁员,赚到一些钱后再去街头签名售书。

那天晚上,刘明拖着疲惫的身体,走进路边的一家拉面馆,刘明和马克曾经在这个面馆里吃过饭。他在角落里坐下,点了一碗面,又要了两瓶啤酒。墙上贴着图文并茂的菜单,最贵的是手抓羊肉和大盘鸡,他兜里没有一分钱,却对店伙计说:

我要一个手抓羊肉,还有大盘鸡,你们这里最贵的菜,还有啥?

店伙计介绍说:酸辣牛排,烤鱼。

刘明说:这个也要。

店伙计满腹狐疑,心想:你能吃的完吗。

刘明叹了口气,他没有钱,他想的是——吃饱再说。

那些菜很快就端上来了,传菜女工阿茹认出了刘明——毕竟,刘明穿的那件刷有标语的牛仔服令人印象深刻。阿茹和刘明闲聊了几句,谈起马克,阿茹说马克前些天滚着大球被车撞了,车跑了,马克并没有受伤。

一个小孩子走过来,抱住刘明的大腿,抬起头,仰着小脸,奶声奶气的喊道:爸爸。

刘明笑了,心中一阵温暖,摸了摸孩子的头。

阿茹说:细娃儿,喊叔叔,他可不是你爸爸。

阿茹告诉刘明,细娃儿是从老家带来的私生子,亲生爸爸并不认这个孩子,现在可能在新疆种棉花,根本找不到人。阿茹抱怨自己薪水微薄,给儿子买奶粉都买不起,有时很想找个好人家把孩子送出去。

店外夜色阑珊,华灯初上。

刘明酒足饭饱,他问阿茹,能不能先欠着饭钱,或者挂在马克的账上。

阿茹摇了摇头,惊讶的说道:你吃白食啊。

刘明把手指按在嘴唇上说,嘘。他调整腰带的松紧,站起来慢悠悠的走了几步,猛的掀开拉面馆的塑料门帘,撒腿就跑。阿茹大喊起来,店伙计和店老板从里面冲出来,追了四条街,才气喘吁吁的把刘明按倒在地。

店伙计想要打刘明,店老板却阻止了。

刘明羞愧的表示,可以拿自己的诗集抵债,一本五十元,或者免费给拉面馆干活。

店老板说:你是诗人,我不打你,你在我店里刷碗吧,干一个月活,就当饭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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