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的准备都做好之后,接着就只是等四月十六日那天了。没错,就是案发当天。
不、不,这次的案件绝对不是临时起意,这是经过长期安排、恐怖的计划犯罪。
通常,所谓的计划犯罪,犯人最常演练的是如何避免被逮捕,要怎样做案才不会被发现
,就算被发现了,要如何洗脱自己的嫌疑——犯人绞尽脑汁想的应该是这些。
不过,你此次犯罪计划的目的却完全不同。你一点也不避讳被逮捕,不、应该说,这所
有的计划都是在确定被逮捕的前提下拟定的。
简单说来,野野口先生,你花这么长时间、这么多功夫要做的是动机,杀害日高邦彦的
适当动机。
这真是惊人的想法。要杀人之前,先想好杀人动机,这恐怕是前所未闻的事吧?一直到
现在我才敢这样讲,在此之前我是多么的烦恼啊。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事?这就是我的心情
写照。
说起那卷带子,如果一开始警察就有所怀疑的话,说不定就能早点认出那是伪造的。
不过,搜查小组并没有起疑,那是当然的。那卷带子是证明犯罪动机的重要证据,又有
谁会想到那是身为犯人的你亲手制作的呢?
写在大学笔记及稿纸上的作品也是一样,而暗示你和初美关系的小道具更是如此。如果
那些东西足以证明你没有犯罪的话,搜查小组肯定会调整目光,进而确认物品的真伪。
不过,事实并非如此,这些全是佐证你犯罪动机的证物。遗憾的是,现在的警察处理对
被告有利的证据时会比较严谨,处理对被告不利的证据时则倾向于宽松。了不起的是你看穿
了警察弱点。
而你特别厉害的地方,在于你不自己言明这个伪造的动机,而要警方东查西访才找到。
如果你一开始就滔滔不绝地把动机说出来,那么,再怎么笨的警察也会觉得哪里不对劲吧。
你巧妙地引导警方走入错误的侦查方向,不,应该说是你设下的圈套。让人以为是日高
作品出处的大量笔记及稿纸是你的,这是第一个陷阱。然后,第二个陷阱是围裙、项链、旅
行申请表,以及日高初美的照片。现在想起,当时我们迟迟找不到初美的照片,恐怕让你很
焦急。记得那时你跟我说:“请你不要在我屋里乱翻,里面有人家寄放在我这里的重要书本
。”因为这个提示,我们才在《广辞苑》里找到了日高初美的照片。你引导得真是漂亮啊!
想必你自己也松了口气吧?
就连第三个陷阱也多亏你的提示。案发后,你问日高理惠“日高邦彦的录影带放在哪里
?”理惠回答,送到加拿大去了。结果你请她行李一送回来就马上通知你,有这回事吧?
因为这些话,我联想到日高邦彦的录影带里说不定藏着什么秘密。于是,才发现了在杀
人未遂的那晚所拍的带子。更惊人的是,这卷带子还藏在日高所著的《萤火虫》里。只要读
过《萤火虫》,任谁都会想到书中的描述与影带的画面相符,就连这个你也不着痕迹地引导
。
说到这个,我想起事发当晚,我们相隔十年再度重逢,我向你询问日高邦彦的作品,那
时你首先推荐的就是这本《萤火虫》。你连这个都事先算计好了,真教我肃然起敬。
让我们稍稍把时间倒回去一点,回顾一下那天的事。我说的那天,不用讲,当然是你杀
害日高邦彦的那天。
从上述的推理,你应该也可以了解,这次的命案绝对是有计划的。不过,站在你的立场
,你不希望任何人注意到这点,你一定要让它被当作是临时起意的犯罪,因为如果不是这样
,伪造的动机就没用了。
为了谋杀的方法,你费尽了心机。使用刀子或毒药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样等于是公开
承认打一开始就起了杀机。那么勒毙怎么样?可是,一想到两者体力的差距,光凭自己的力
量要勒死对方妤像困难了点。
于是你决定采取袭击的方法。用钝器从背后偷袭,等到对方倒下,再勒紧他的脖子,施
予致命的一击。
不过,这种方法也需要凶器才成,最好能直接应用日高家现有的东西。于是,你想到了
日高平常惯用的纸镇,用那个来敲击应该没问题吧?那要用什么来勒脖子呢?对了!电话线
正好可以派上用场——在我的想像里,恐怕你当时也曾这么自问自答吧。
不过,这时你的心里却产生了不安。做案当天,日高家的行李应该都整理得差不多了。
这样一来,有可能事先设想的凶器届时已经不在了。
电话线应该没有问题。日高还有工作要赶,写好的稿件得传送出去,因此他不会先把电
话收起来。
问题出在纸镇上。对写作而言,那并非不可或缺的东西,很有可能一早就被收到箱子里
去了——你连这点都考虑到了。
如果没有纸镇的话要怎么办呢?为了避免这种情形,你心想还是得自己准备凶器才行。
你准备了唐·贝利纽的粉红香槟。如果有什么万一,你打算拿酒瓶充当凶器。
你刚到日高家的时候,并没有马上把那瓶香槟送出去。因为一旦交到对方手上,恐怕就
不能拿它当作凶器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