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一查,原来这也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早在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为了防倭,朝廷设立了应天兵备副使,统一协调包括徽州在内的长江防务。到了四十一年(1562年),这个机构被裁撤,却没有下家来接盘。徽州府在那段时间,处于没有驻军保护的空白期。
本来朝廷觉得倭寇气焰不复往日,徽州地处内陆安全得很,这事不用着急处理。没想到好死不死,到了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徽州突然闹了一次矿上骚乱。一群来自金华的矿工化身流贼,冲入婺源县大掠一番,徽州六县为之震动。
当时的应天巡抚刘畿手里无兵可派,遂移文邻近的金衢道,希望他们就近协防。协防需要兵饷,这笔钱自然得是徽州府出。于是徽州府专门安排了一笔兵饷,每年解送衢州。
后来到了隆庆六年,朝廷设立了徽宁兵备道,把徽州防务从金衢道接回来。按说这笔饷银该随之转过来,相应科目名称也要修改,可徽宁兵备道打起了小算盘,觉得可以从中渔利。
首先,徽宁兵备道先从徽州府征收一笔兵饷银,于情于理这都是应该的,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然后徽宁兵备道给金衢道移文,说徽州防务我们接手了,兵饷银以后归本道所用。金衢道觉得这也合理,办了移交手续。
最关键的手法来了:徽宁兵备道并没告诉徽州府,兵饷发生了转移,反而要求徽州府在“协济金衢道兵饷银”中间加上“解池州府”四个字,意思是,以后你们交给金衢道的兵饷银,送到池州来就好啦。
徽州府非但没觉察这个小手段,还觉得挺高兴。因为解送兵饷本身也是有成本的,送到池州比送到衢州可近多了,这么一改“解池州府”,我们还省了一笔运输费呢。阖府上下,都赞颂兵备老爷体恤民情。
经过这么一番操作,徽州府每年要交两笔兵饷银,名义上一笔给金衢道,一笔给徽宁道。其实金衢道早就收不到了,这两笔银子都要解去池州,落入徽宁道手里。
说白了,这算重复征税。
有人也许有疑问,交两次钱,徽州府难道傻吗?
奥妙就奥妙在这儿了。从徽州府的财务角度来看,这是两笔不同的支出,一项是给外地驻军,一项是给本地驻军。如果不知道“协济金衢道”的前因后果,根本看不出两项其实是同一项。
要知道,在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里,政策的执行是有惯性的(比如说在大明)。政策一旦形成惯例,即使周围情况发生变化,官员仍旧会机械地继续执行,不会主动求变,甚至畏惧变化。所谓“祖宗成法”,就是这么来的。
徽州府一直在交纳“协济金衢道兵饷银”,这已经形成了一个习惯。既然没人通知取消,那么就继续交下去好了,也没人追究它是怎么产生的。那笔丝绢税也是同样的道理,歙县不也默默地交了两百年吗?
大明的正税不多,杂税和隐形税却无比繁重,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在体制内悄然形成的。积弊一旦生垢,便难以清除,积少成多,演变出无数散碎、复杂的短途税链,赋税比账面上要沉重数倍。
看到这里,我们大概能明白,六县为什么纠结于这些税目数字了。
并非只是因为他们热爱兴讼,实在是负担太重,不堪承受。从这次争议中能看到,除夏税秋粮的正税之外,徽州府还要征收南京承运库的人丁丝绢,给地方政府的六项均平银,给工部、户部的物料银,还有各种各样的地方协济……
若是再碰上徽宁兵备道这样有私心的,上下其手,又运作出一笔额外的税收,负担就更大了。此前第一版太平府方案中,徽州官员甚至还想借机运作一下,增加一点官府办公费。
更可怕的是,这些数字,只是解到库的税额,还要加上途中的扛解、火耗、补平、内府铺垫等,这才是老百姓最终要承担的税负。徽州府每年要向六七个部门分别解送税赋,每多一路,附加成本就会翻一倍。
就这样,地方杂税和临时税不断增加,附加成本随之提高,效率直线下降,整个体制逐渐变得臃肿无比,同时造就了大片舞弊空间。大部分税额,就在这些烦琐、细碎的流转环节中,被各级操盘手们吸走。老百姓交的钱越来越多,朝廷收入却不见增加,大部分都在中间环节里被消耗了。
长此以往,地方民怨沸腾,政府束手无策,最后的结果,就是调控失灵,天下大乱。
张居正搞的一条鞭法,治标不治本,它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大明产生“杂税”的机制,只能略微扩大税基,把问题的爆发拖延一段时间罢了。
大明灭亡的原因,徽州府的这笔小小税赋,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咱们书归正传。
前面说了,“协济金衢道解池州府兵饷银”这笔税银,本身并不合理。徽宁兵备道一直很担心,万一又碰到一个类似帅嘉谟这种爱较真的人,说不定会再起波澜。这一次既然有人提议,兵备道索性顺水推舟表示,为了徽州府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我们吃点亏,从这笔兵饷银里抽出530两来,把最后的亏空补上吧。
这笔原本是重复征收的税,就这么巧妙地被洗白了。
兵备道高风亮节,解决了最后的问题,诸位官员看到了成功的曙光,连忙又经过一轮讨论,做了一点微调,使之更加完备:
减免料价银的库存有限,不能支撑逐年抽调,直接并入军需银。
五县额外负担的那50两也算了,省得他们啰唆,直接也并入解池州府兵饷银。
于是,在万历七年(1579年)的三月,第五版方案出炉了。
人丁丝绢6145两,仍由歙县承担,但他们负担的均平银,则减少2530两。这笔均平银怎么补足呢?由徽州府军需银抽出1950两、金衢道解池州府兵饷银抽出580两,合计2530两,转入均平银账目冲抵。
这个方案,可以说是集妥协、折中之大成,把负担压力分散到歙县、徽州府、兵备道等诸多方面。这样一来,歙县少交了2000多两银子,心满意足;五县一点负担不用加,也心满意足;徽州府和兵备道略吃了点亏,但消弭了一场大乱,杜绝隐患,也合算。
对朝廷来说,一则上交的税款并不短少,二则趁机清理冗税杂役,统一钱粮,对一条鞭法的推行也是好事——这个方案真是把方方面面都照顾到了,难怪执笔者得意地称其为“共免两全法”。
这一次,上上下下俱松了一口气。兵备道赶紧发布大字榜,通告六县新的税制,并得意扬扬地宣布:“自万历七年为始,明载赋役册,永为定规。”
我相信,在张榜公布的一瞬间,这几个字轰然化为斗大的金黄色大字,配着恢宏的音乐,在徽州官场大小官员脑海中旋转。他们此时一定百感交集,涕泪交加。
不容易啊,这一场肇始于隆庆四年的大纷争,前后持续了将近十年,先后五版解决方案,至万历七年终于彻底消弭。中间多少波折,多少折腾,总算熬过去了。
尘埃落定,生活还得继续。
让歙县人感到高兴的是,旷日持久的丝绢纷争,把各种细节、征派原理都讨论得很透彻,官府上下都不太敢做手脚,反而会主动找别的税目设法再减免一点。这时又赶上了朝廷推行一条鞭法,所以歙县所承担的人丁丝绢,不必全以实物交付,直接本色折银或折色折银,不必先卖粮食再买丝了,无形中又少了一层负担。
据学者考证,万历七年之后,歙县真正实交的人丁丝绢税,其实只有额定的七成。
这一切,都是拜那个学霸帅嘉谟所赐。
而帅嘉谟后来到底怎么样了呢?
第四章
秋后算账
万历五年七月,兵备道拿住帅嘉谟,把他关在监牢里待审。同时被捕的,还有包括程任卿在内的一伙五县闹事分子。
两个月后,徽州府终于拿出了初审判决:帅嘉谟、程任卿以及其他几个人,被判充军。其中帅嘉谟的罪名是“将不干己事情,捏造写词,声言奏告,恐吓得财,计赃满贯”“以陈奏而敛取”。
在状词里,徽州府描述了这样一个“事实”:帅嘉谟自夸有手段,向歙县老百姓收取银钱,说你们补贴我上京告状,我自有办法帮你们免征赋税。他利用歙县民众的恐慌心理,收敛了大量钱财,假公济私——比如私自弄了套冠带,用的就是公款。
这是一个欲加之罪的政治性判决,翻译过来就五个字:“谁让你多事?”从官府视角来看,这起纷争根本是无中生有,完全是帅嘉谟一个人挑起来的,当初你如果乖乖闭嘴做你的数学作业,哪儿还会有后面这么多事?
所以官府毫不犹豫地牺牲掉帅嘉谟,来换取五县的稳定。至于这个罪名是否合理,并不在考虑之列。法律问题,咱们政治解决。
初审意见提交给兵备道。可是冯叔吉很不满意,觉得徽州府怕得罪人,给判轻了,不足以警诫别人。于是冯叔吉把这些人提到太平府,让安庆、池州、太平三府会审,再议一次罪名。
这次商议,最终给帅嘉谟定的处罚是“杖一百流三千里,遣边戍军”。这个判罚,从他本人角度来说实在是冤枉,但从官府角度,没弄死你,算是很讲良心了。
万历六年七月十九日,这份判决意见得到刑部尚书严清的支持,具题上奏,并于二十日拿到圣旨批准。一切都尘埃落定。
然后,帅嘉谟在官差的押解下离开徽州,踏上了漫漫的戍边之路。他当时是何心情,后来又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值得欣慰的是,歙县民众并没忘记这位帮他们减赋的英雄。在《歙县志》里的义士一项,专门记载了帅嘉谟的事迹,以及一段评语:“以匹夫而尘万乘之览,以一朝而翻百年之案。虽遭谪戍,而歙人视若壮夫侠士。”
不知道在隆庆三年那个炎热的夏日,当帅嘉谟翻开歙县账簿第一页时,如果预知到未来有这么一场巨大风波,他是否还会继续。
丝绢案的始末和帅嘉谟的经历,就讲到这里,不过故事还没说完。
因为英雄并非只有他一个。
在五县民众心中,也有好几个慨然倡义、奋勇抗争的大英雄。如果没有他们的拼死反抗,恐怕官府早在万历四年就把歙县的负担强加过来了。
这些人,也都是当之无愧的五县义士。
比如曾经卷入议事局风波的何似,在等候判决期间去世,死之前留下一封遗书,写得十分慷慨激昂:“身虽殒殁,而生平义气之正,鼎镬甘如饴,刀锯不足惧者,必不与囹圄而俱泯。”
不过在官府眼中,这些人是地方上的刺头,欲除之而后快。于是这些人和帅嘉谟同时被捕,罪名各不相同。有的是聚敛骗财,有的是聚众斗殴,有的是寻衅滋事,判罚也轻重不一,从杖责、下狱到流放充军都有。
其中罪名最重的,就是程任卿。他搞起了议事局,仅这一项就和别人的性质截然不同。
官府对他的判词里说:“以欺众罔利之徒,转为犯上作乱之渐,建旗张局,召号者数过万余,缚吏侮官,陆梁者状非一出,造飞言于达路,则江、浙、闽、广亦各惊心。毀禁示于公墙,则山泽闾阎几为解体。”
这些罪状,都是大犯忌讳的事,从判词来看,距离谋反只差了一线。
所以程任卿的判决最重,居然是斩监候——相当于死缓。整个徽州大乱中,被判处死刑的,只有他一个。
程任卿真是个奇人,在监狱里得知这个消息,没有哭诉哀号,而是慨然上书自辩。他不愧是徽州出身,自带讼师光环,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居然探讨起判决书里援引的大明律和犯罪事实的适用问题。
他没否认那些指控事实,但是声称判决引用的法律条文不对,性质不适用于本案。一点、两点、三点……论点鲜明,逻辑缜密,旁征博引,简直可以拍一部大明版的《律政风云》。如果说帅嘉谟是数学学霸的话,那么程任卿就是生不逢时的法律达人。
这些抗辩,并未能改变他被判死刑的事实。不过斩监候这个罪名很微妙,判了死刑,但什么时候执行却没说,这就留下许多可以操作的空间。
在许多有心人的保护下,程任卿并没有秋后问斩,而是舒舒服服待在监狱里。徽州府考虑到五县民众的情绪,不敢轻易执行死刑,索性一直拖着。
程任卿在监狱里待久了,穷极无聊。他决定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写书。
狱中写书这事,在中国屡见不鲜。不过程任卿要写的这本书,和寻常的可不一样——准确地说,他不是写,而是编书。程任卿联络了徽州府的官吏和诸县友人,把围绕丝绢案的大大小小的文书,都搜集起来,汇集成册。
要知道,丝绢案持续了这么久,中间各个利益集团无数次争吵议论,留下了大量文字资料。乡绅们的书信、题记、状书,诸县申文,诸府、兵备道、抚按两院一直到户部的各类揭帖、告示、宪牌、奏文、判决书、保书,等等,应有尽有。
徽州又有健讼传统,健讼的前提是有深厚的资料基础,因此各县都有保存档案的习惯,私人还偷偷留下抄本。因此,程任卿编这本书不缺素材。
他只花了半年,便编撰成一本书。
不知出于什么目的,程任卿给这本书起了一个特别容易让人误会的名字,叫《丝绢全书》,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讲怎么造丝绸的,以后可以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放在一个书架里。
《丝绢全书》分为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卷,从隆庆四年帅嘉谟上书海瑞开始,到万历七年《奉按院豁免均平公文》终(其实最后还附了一篇何似的临终说帖),一共收录各处文书一百三十七篇,基本上囊括了整个徽州丝绢案从官府到民间的全部重要文献。
按照程任卿的想法,他编这本书的目的,是剖白心迹,表明冤屈。很难得的是,程任卿并没有一般文人的臭毛病,他虽然自认冤屈,但对《丝绢全书》没有进行任何裁剪修纂,始终保持客观中立。哪怕是对他和五县不利或谩骂的文字,照样一概收录,不改一字,最多是在底下加一行批注,略微辩解几句。
《丝绢全书》里的很多歙县文献,把程任卿描述成了一个贪图小利、沽名钓誉的丑角。不知道程任卿编撰到这一部分时,是不是会摇头苦笑。但他严守立场,未做涂抹,而是原封不动地抄录进去,堪称史学家的典范。
中国很多古代史料,往往只记录大要而忽略细节,重结论而轻过程,多高层而少下层,所以很多事件——尤其是民间的事件——记录语焉不详,框架虽在,细处缺失。后世之人,只能从字里行间的蛛丝马迹去猜测。像徽州丝绢案,在《明实录》里只有一句描述。光看那个,研究者恐怕只会当其是一场普通民变,一掠而过。
感谢程任卿,能保留下这么多材料,我们才得以窥到当年那一场大辩论的真实风貌,从起因到结果,从官府态度到民众反映,无不历历在目,生动无比。
这篇小文里有大量细节描写,绝非“键者”杜撰脑补,实在是《丝绢全书》里收录的资料太细致的缘故。明代民间县一级事件,能记录到这种程度的,可谓绝无仅有。
(附截图一张,足见里面提供的史料详细到什么程度——差不多可以当电影脚本来用了。)
程任卿的这个斩监候,一候,就候了二十年。后来有个做官的同乡叫余懋学,上书给他喊冤,最终得以改回充军,并被发遣到边疆。程任卿这人也真有能耐,戍边期间居然还立了大功,当上了把总,最终荣归故里。
婺源人民,始终记得这位抗争英雄,也在《婺源县志》里的义士传里留了一个位置给他。而《丝绢全书》,也因此流传至今。
程任卿的事,就这么结束了。
但丝绢的故事还没完。
万历二十年(1592年)前后,距离徽州丝绢案已经过去十几年。这件尘封已久的案子陡然又被掀开一角,显露出了一个此前几乎没人留意的惊天细节。
掀开这一角的,是一位婺源籍的官员——南京户部右侍郎余懋学。他忽然上了一道《豁释丝绢大辟疏》,为程任卿乞求减刑。在这篇疏里,余懋学讲述了当年徽州之乱期间发生的一件隐秘往事,而且牵涉了一位曾经的大人物——张居正。
万历三年,余懋学时任南京户科给事中,以敢言直谏而著称,先后数次上书,批评张居正的种种政策太过操切,言辞十分激烈,是变法的反对者之一。尤其是万历五年“夺情”事件之后,张居正把余懋学削职为民,赶回婺源老家永不叙用。
余懋学返回婺源之时,正赶上徽州之乱爆发。
当徽州丝绢案爆发之时,有人来找余懋学助威。余懋学为人比较警惕,没有答应,只是写了封信给徽州知府,劝说恢复旧制。结果户部尚书殷正茂误以为他也参与其中,还写信来询问。余懋学忽然意识到,这是张居正余怒未消,打算借机惩治自己,便行事更为谨慎,闭门不出,也不与别人来往。
万历五年八月前后,暴乱差不多结束了,官府开始四处抓人。可奇怪的是,无论是两院还是兵备道,首先发出来的缉拿令,都口口声声说是豪右宦族作乱。
余懋学这个说法,在《丝绢全书》里也有佐证,其书里收录了《查豪右牌面二张》《按院再议均平查访豪右宪牌》《都院再访豪右宪牌》三份文件,都是各级官府的明发文件。另外还有一份歙县人的举报信,说五县暴乱的主谋,在于“二三豪右,坐地主盟”。
官府为什么把矛头对准当地土豪乡宦?余懋学认为,这是得自张居正的授意,试图把他也攀扯进来,好进一步报复。
按照余懋学的说法,在事件期间,张居正给应天巡抚胡执礼写了封密信,指名说婺源大乱的根源,在于前南京尚宝司卿汪文辉和余懋学;同时张居正还指使都御史王篆,写了一封信给应天巡按郑国仕,说余懋学和另外一个叫洪垣的婺源乡宦是主谋,一定得严惩。
甚至连殷正茂,都亲自给徽州知府写信,暗示余懋学和暴乱的关系。
种种压力之下,各级官府不得不积极行动起来,开始大张旗鼓地抓捕当地豪强。可命令传到了徽州府这一级,态度陡然消极下去——这完全可以理解,朝廷与基层之间隔着一道乡绅,要实施有效统治,不争取到他们的合作是不行的。
徽州府若是傻乎乎地听从上级指示,使劲打击当地豪右,那会得罪一大片人,以后管起来就更难了。所以徽州府给朝廷回了一封公文,叫《本府回无豪右申文》,不用看内容,光看标题就知道:“本府不存在豪右,自然也就谈不上抓捕了。”
胡执礼和郑国仕本来也只是迫于张居正的压力,才发牌捕拿。现在徽州府否认,加上余懋学在北京的几个朋友王锡爵、陆光祖、李世达等人也写信过来劝其守正,抚、按两院乐得顺水推舟,改口说既然不是豪右作乱,那一定是生员闹事,改抓他们吧。
然后,这才有抓捕程任卿等人的动作。
在给这些人议罪之时,张居正因为找不到余懋学的罪碴儿,心里很不爽,又听说余懋学跟程任卿关系不错,便特意指示刑部要严办。结果原本给程任卿判的是充军,被张居正这么一插手,最后变成了斩监候。
这些八卦,余懋学本来是不知道的。他后来起复,重回官场。李世达和郑国仕给他出示了张居正和王篆的亲笔信,他才知道当年自己处于多么危险的境地,自称当时吓得“毛发犹为悚然”。
至于程任卿被判死刑,余懋学认为不过是代他受过罢了。
余懋学这次上疏,希望能够申请豁免程任卿死罪,改判充军流放。他还特意提及,当时的户部尚书殷正茂致仕以后,隐居歙县,也一直为释放程任卿而奔走,说明他内心有愧。
余懋学是言官出身,笔法厉害,为了替程任卿正名,狠狠地批评了一通朝廷对徽州丝绢案的处理意见,先后列举了五不堪、五不通、四诬捏、四不协,如同檄文一般。
言外之意,整个徽州之乱,张居正得负首要领导责任,是他强行偏袒歙县,强令户部、应天两院改税,五县人民,尤其是婺源人民被迫反击,是有大义名分在的,不可以简单地定义为“民变”。
余懋学讲的这个故事,我觉得真实性有待商榷。从推广一条鞭法的角度出发,张居正确实对徽州之乱施加过一定影响力,但若说整件事情就为了针对一个回家待业的前言官,未免太过阴谋论了。最多是张居正搂草打兔子,顺便而为罢了。
徽州之乱,究其过程,跟余懋学本人真没什么关系,他单纯是想多了。
有趣的是,别看余懋学对徽州丝绢案有诸多批评之词,却只字不提翻案之事。不光不提,他在文章最后不忘补上一句:“乃若丝绢均平,处分久定,臣不敢复置一喙,以滋纷扰。”
什么意思?现在丝绢案已经过去了,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免得再生变乱。
余懋学心里很清楚,徽州的“人丁丝绢”税惹出那么多风波,费了多少力气才算谈妥。他身为徽州人,可不敢轻易言改。万一因为自己一言而再起纷争,徽州上下,非把他吃了不可。
批判张居正容易,再辩论一次徽州的丝绢税?还是算了吧。
第二卷
笔与灰的抉择
婺源龙脉保卫战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的九月初九,正逢大明的传统佳节——重阳节。
在这一天,帝都的天家会登上万岁山,登高燕饮,簪菊泛萸。从京城到十三个布政使司、南北直隶的普通百姓,同样也要畅饮重阳酒,分食花糕。家里有女儿的,还会在这一天返回娘家,一起拜祭灶神和家堂,其乐融融。
不过此时的南直隶徽州府婺源县,却是一片愁云惨雾。居民们虽然也忙于重阳之事,可都有些心不在焉。从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县学教谕到当地有名望的乡绅乡宦,都聚在紫阳书院,一脸颓丧,一脸愕然。
就在一天前,有本县的快手从南京风尘仆仆地赶回来,抄回了一份乡试榜单。
明代科举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其中乡试是行省一级的考试,三年一次大比,考试时间是在八月,因此又称“秋闱”。能通过秋闱乡试的士子,成为举人,有了进京跃龙门的资格——范进中举,境况立即天翻地覆,可绝不是小说家夸大。
万历二十八年庚子,正是大比之年,整个南直隶的学子都汇聚到了应天府,集中考试。乡试一共三场,一般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举办,放榜日期则视考官阅卷速度而定。像南直隶这种文教繁盛之地,每一届考生都高达四千余人,往往拖到九月初才会放榜。
榜单一出,婺源县派去观榜的快手第一时间抄了结果,回报县里。
这次结果,让他们无比震惊。
婺源,脱科。
就是说,婺源县去考试的士子,一个中举的都没有。
严格来说,这一届婺源县中举的有两个人,一个叫汪元哲,一个叫汪若极。不过他们俩一个是六合人,一个是旌德人,只是寄籍在婺源县学。所以更准确的表述是:万历二十八年秋闱,婺源县本籍学子全军覆没。
这简直太荒唐了。
婺源是什么地方?那是朱熹朱老夫子的祖籍所在,儒宗根脚,灵气攸钟,一等一的文华毓秀之地。
即使好汉不提当年勇,只看本朝往届乡试成绩:上一届,也即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婺源籍中举士子七人;再上一届,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中举士子六人;再上一届,万历十九年(1591年),中举士子七人;甚至在万历十三(1585年)、十六年(1588年)两届,每一届都赫然有八位婺源士子过关。前追隆庆、嘉靖、正德、弘治、成化诸代,哪一届秋闱,婺源县都能拿下至少一掌之数的解额。
要知道,这可是南直隶,是竞争最残酷的考区。婺源区区一县,能保持如此之高的中举率,足可以自矜文运丕隆。
这么一个科举大县,今年竟然被剃了一个光头,这怎么可能?
婺源人的第一个念头是,不会主考官在舞弊吧?
科场舞弊,不算什么新鲜事。不过这一届的主考官,一个叫黄汝良,一个叫庄天合。黄汝良是著名的清直之臣,顶撞过藩王,惩治过南京守备太监;庄天合是万历皇帝的老师,行止端方,两个人都不像是会作弊的人。
那问题只能出在提调官身上。
提调官是负责科举具体庶务的官员,最容易居中搞搞猫腻。这一届的提调官是应天府的府丞,叫徐公申。婺源人一打听,问题还真出在这家伙身上。
嘉靖四十年之后,应天乡试不允许南直隶籍贯的人做主考官,以防有偏袒同乡的行为,对提调官的籍贯却没限制——毕竟提调官不管阅卷,想偏袒也没办法。
可人的智慧总比规则要高明一些。不参加阅卷,同样有办法做做手脚。
徐公申是苏州长洲人,他利用提调之权,故意把老家苏州、松江、常州三府的卷子和江北的庐州、凤阳、淮安、扬州四府的混在一起,先送进考官房;等到阅卷过半,他再把应天、镇江、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六府的卷子送进去。
科举都是主观题,是否中举,完全取决于考官一念之间。江南士子的水平,比江北高出一截。徐公申把江南三府和江北四府的考卷掺在一起送进去,无形中会产生对比,让三府中举率更高。
更何况,本届乡试人数太多,考官阅卷的时间有限,容易心理倦怠。批前面的考卷,可能还会仔细批阅品味;批到后来,便开始敷衍,恨不得全刷下去才好。徐公申把应天等六府的卷子押后送达,等于为自己老家淘汰掉了一半竞争对手。
对这个行为,六府考生愤恨不已,却也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