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朔北部是草原上第二大的部落,楼氏的家主楼炎是朔北的主君,总是随身带着一万名骑乘巨狼的武士,号称白狼团。整个草原也只有朔北部有驯狼的本事,他们从虎踏河以西的雪原上捕来了白色的雪狼,从小养大,变成坐骑。青阳虎豹骑最忌惮的骑兵也就是白狼团,普通的战马无不会在凶恶的大狼前畏惧,不光白狼骑兵的战刀是杀人的武器,白狼们的爪牙也可以撕开战马的肚皮拉出肠子来。那股厚重的狼骚味从草原一侧遥遥飘来的时候,整个骑兵马群都会惊恐地嘶吼,仿佛末日降临般地恐惧着。

大君继位后不久,朔北部曾经反叛,一直杀到北都城下,最后谁也无法取胜,朔北部终于交出了旗帜,表示臣服于大君,贡上两个女儿当了大君的阏氏,大君尊称楼炎为岳父。朔北部重新归于库里格大会,二十多年过去,这场血战青阳部的人们记忆犹新,说起来就想到攻城的恶战后,城门上厚而黏稠的鲜血无处不是,缓缓地滴落,无比狰狞。

“不光是朔北,九煵、沙池几个大部落都把骑兵放在北都城的旁边,我不讨伐伯鲁哈,他们会不会联合起来讨伐我们青阳部,我不知道,沙翰你知道么?”

大合萨默默地摇头。

“谁都不知道,但是我不能冒这个险。”大君的声音低而有力,“我是北陆的大君,也是青阳的主君,我没的选。”

大君起身,攥着那枚玉,慢慢地踱到帐篷口,掀开羊皮帘子奋力地一挥手。阿摩敕伸长了脖子去看,凄清的月色下,玉光一闪而没,小小一粒珠子没在草丛里,就像一粒沙落进大海。北陆大君和真颜首领的那段情分,就此消逝在茫茫的草原上,仿佛一场梦,再也找不着痕迹。

“所以就这样,伯鲁哈就死了。要还是当年的我,舍了命也要保伯鲁哈,把那些人一个一个都杀了,又算得了什么?骑着马跑在草原上,多少人来打我,我又怕过什么?可是我不能了,我是草原的大君。”

“这是命啊,”大君摇摇头,“生来的命。”

大合萨静静地看着他的背影,久久的不说话,末了拿起装酒的坛子在杯子边磕了磕,低低地说:“空了。”

大君转身回来坐下:“我来找你,是有些事,说这么多,是担心你不愿帮我。沙翰,你是我最相信的人,我有事,只有你能帮我。”

老头子愣了一下,恢复了懒散的神气。他把袍子抱得更紧了些,歪着头:“你可不要骗我,又有什么事非得我去做的?说骑马上阵我不如木犁,说指挥大军我不如九王,几个王子都比我强得多,我一个老头子,只等着死了盘鞑天神收我去天上享福,我不听你骗我。”

大君也不理他,自顾自地说:“沙翰你觉得我们为什么不能打败东陆人?”

“这还用说?除了战马,盔甲刀剑弓弩车辆,我们什么都比不上东陆人。人也没有他们的多,怎么能打败东陆人?”

大君摇头:“我可不觉得。我们确实没有东陆人那么好的装备,可是我们有大地上最好的骑兵,我们的战士最勇敢,一个人打十个东陆人,东陆人还是害怕。可是我们草原上的人坏在分散,北陆能有几百万人?东陆一个诸侯大国,都不只这些人。偏偏有七个部,七个部你不认我,我也不认你,打来打去。多少好男子都在打来打去里面死掉,若是组成军队,东陆早已打了下来!人心不齐,才是最大的弊病。”

老头子歪着头看他,并不说话。

大君清了嗓子:“我即位以来,一直都在想,为何我们北陆征战如此的多?传说逊王当年集合七部,一统我族,是大功业,可是算来算去,逊王征战二十年,我族剩下的族人不到一成,死了九成的人建立功业,这功业也是血迹斑斑。我翻了书去算,每隔四五十年,总有一场大战,从南边的海岸一直打到北边的山脚,死无数的人,才能安静一些时候。所以以前大君的位置在部落中轮替,过上四五十年肯定是别的部落来占北都城。我们青阳能够占领北都七十多年,可能还拜东陆风炎皇帝的福,他风炎铁旅两次北征,四十年前杀了我七部几十万人,我青阳才能维持至今。”

“怎么说?”老头子瞪了瞪眼睛,“难道东陆人杀我们的人,反而是对我们好?”

东陆风炎皇帝白清谥号武帝,振奋军武,威慑边陲,最后咆哮七海,乃至于挥十六国联军北伐蛮族,是东陆帝朝中罕见的纵横之主。风炎铁旅两次北伐,借助优秀的兵器和布阵,将蛮族武士杀得血流成河,在蛮族小孩心中就像东陆的魔神。

阿摩敕心里想的和老头子一样,却不敢说什么。

“不错。”大君点头,“正是因为那一次死了几十万人,我们青阳的地位才得以保全。我想了很久,四五十年一战,就像是个浩劫,阴魂不散。其实归根究底,不过是我们北陆的贫瘠。眼下七部大概总共五百万人,可是瀚州的土地真的能养五百万人么?贵族们吃羔喝酒,牧民和奴隶却连老鼠都抓来吃,还要饿死人。每到这个时候,就只有一战。每次大战,剩下的人不过一半,这两百多万,是土地养得活的,又都是女人孩子。可是再过上四五十年,两代人出生,土地又养不活了,于是为了抢水草抢牛羊,就再打仗,再死人。只有把多余的人死掉,剩下的人才能活下去。伯鲁哈的反叛,就是个例子。”

大合萨不由得坐直了。

“若沙翰你是大君,你可怎么办?”

“我?”大合萨使劲摇头,“我可当不了大君。”

“东陆!”大君忽然抓住了他的手腕,抓得他一阵疼痛,却挣脱不开,“沙翰,是东陆啊!东陆是粮仓,每个人都能吃上米麦的粮仓,很大很大的土地可以放牧牛羊。我们蛮族的骑兵只要登上东陆,就再也不怕了!你想想,我们的骑兵从天拓海峡的南岸一直打下去,我们的马快,轻骑只要一个月就可以跑到东陆的皇城下面,什么也挡不住我们北陆的骑兵,我们可以绕过他们的关卡,直接打进最富饶的地方,我们为什么要守着草原呢?我们蛮族也可以是天下的主人啊!”

老头子呆呆地看着他,脸色有些苍白,像是不认识大君一样。阿摩敕也是第一次看见大君这样,像是忽然有一颗火星,点燃了大君心里的熊熊烈火。他的眼睛亮得逼人,苍白的脸上泛起了血色,他压低了声音却压不下那股亢奋,和年轻人渴望征战那样,血管里有股激流。

“我们和东陆隔着大海啊!”老头子好半天才喊了出来,“大君你想好了,要不是海,你的父亲钦达翰王早就打到了东陆去。那是海啊,百里宽的大海峡,骏马没有翅膀,飞不上天,我们没有船,没有的!”

“不!我们有!我们有船!我们……”

大君忽然刹住了,一个人影忽然扑进了帐篷,他急忙按住腰间的剑柄,生冷的铁剑猛地出鞘一半,他就要猛扑出去。

“大……君!”扑进来的人怔了一下,猛地跪了下去。

阿摩敕也回过神来,看清了跪在地上的英氏夫人,她的两眼红肿,惊惶不安地颤抖着。

“起来吧。”大君收了剑。

英氏夫人却没有起身:“大君,世子……世子他……不行了!”

“啪”的一声,老头子手里的烟锅落在地上。

十二

大君猛地揭开了帘子。

偌大的帐篷里挤满了人,奴隶们呼喊着递上热水、药膏和绷带,帐篷里弥漫着有些刺鼻的草药气味。床整个的被人围住了,只看见无数的人头在晃动。

“都静下来!”大君低低地吼了一声。

帐篷里骤然静了,奴隶们惊恐地跪下,让开了一条通道。大君第一眼看见床上的人时,眼睛瞪得像是要突破眼眶,他猛地抢过去抱住那个人形,浑身已经染满了鲜血。

“怎么会这样?到底怎么会这样?”他大吼起来。

孩子的整张面孔泛着可怕的赤红色,他的双手紧紧抱在胸前,不住地哆嗦着,惨白的皮肤下,血管像是红色的细蛇一样浮凸出来,不断地搏动着。他的全身都是血迹,那些血竟然是从他的毛孔里渗出来的,结成大粒大粒的血珠。

英氏夫人双腿一软,跪在地下:“我们……我们真的不知道,世子练着刀,忽然就不行了。”

“去请陆大夫!去请陆大夫!”大君大喊,又指着英氏夫人,“你也会医术,这到底是怎么了?怎么会这样?”

他的脸微微扭曲,变得森然可怖。

“陆大夫来了,陆大夫来了!”小仆女急匆匆地进来报。

“快让他进来!”大合萨大喊。

年轻的东陆大夫陆子俞提着随身不离的药袋,蓬头垢面地冲进了帐篷。一贯从容不迫的陆子俞是名医屠寄尘的学生,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

他进来时候还带着一丝不悦,可是一看到床上的孩子,神情完全变了。他扑到床边,几乎是推开了大君,双手颤抖着,似乎是想去触摸孩子,却又不忍打破一件珍宝一样,只悬在阿苏勒身上几寸。

“血厥……血厥!”他终于喊了出来,“是血厥啊!”

“血厥?”

“他全身血脉极旺极盛,血从体内压往体外,医术上说‘血露如珠,身如赤炭,牙色乌青,刹那而亡’……”他忽的一顿,看见大君的神色猛地变做一片空白。

“不可能的!不可能啊,”大合萨一把抓住他的衣襟,“刚才还好好的!”

“我没有说谎,”陆子俞叹息着摇头,“行医的人,一生一世也许都遇不到一个血厥的病人,看到绝世罕见的疾病,本来是医生的喜事,我何苦危言耸听。血露如珠,身如赤炭你们都已经看见,我现在拨开他的嘴唇,你们再看看。”

他上去拨开了孩子的嘴唇,清清楚楚地暴露出两派乌青色的牙齿。

“怎么……怎么会这样?”大合萨跌跌撞撞地退了几步,“是中毒了么?”

“错!患有血厥之症的人,极难中毒,他的血脉极盛,轻而易举可以洗去毒性,中了一般的毒物,被蛇咬伤,服用麻药,对他几乎都没有效果。他牙色犯青,是因为血液已经从牙龈渗入牙齿里,淤血太多,是以牙色乌青!”

“那……那怎么办?”大君终于回过神来。

“我只有三成把握……”陆子俞计算着,“现在如果不开针放血,一切就太迟了。”

“放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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