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作品全集》·[其它长篇小说]
【龙族Ⅰ火之晨曦】
序章 楔子 白帝城
“哥哥……”有人在黑暗里轻声地呼喊。
真烦!谁家的小孩跑丢了?
“哥哥。”孩子又喊。
真烦真烦真烦!哥哥?这里没有!
“哥哥……那我走啦……”孩子低声说,声音渐渐远去。
他心里忽然有点不忍心,那个渐渐远去的声音,透着一股孤单,让人想到那个孩子远去的背影,像只被抛弃的小猎犬。
“好啦好啦好啦!你家住哪街哪号哪门?
你那个靠不住的哥哥叫什么名字?
我送你回家!”他翻身坐了起来。
他在阳光中席地而坐,一袭白衣皎洁如月,所见的是一朵白色的茶花在粗瓷瓶中盛放,隔着那支花,白衣的孩子手持一管墨笔伏案书写,一笔一划。
“喂,你没走啊?你耍我的吧?”
他想说,却没有说。
他很自然地做了一件事,桌上有盘青翠欲滴的葡萄,他从里面摘下一小串,隔着桌子递给那个孩子。
孩子抬起头来,眼睛里闪动着惊慌,像是警觉的幼兽,“哥哥,外面有很多人。”
鬼扯吧?这么安静的。他想。
可是自然而然地,他说了另一句话,“也许会死吧?但是,康斯坦丁,不要害怕。”
“不害怕,和哥哥在一起,不害怕……可为什么……不吃掉我呢?吃掉我,什么样的牢笼哥哥都能冲破。”孩子认真地说。
吃掉……你?虽然你长得很白嫩,但是绝不代表你比汉堡好吃啊,我中午才吃了一个汉堡,一点不饿。他想。
“你是很好的食物,可那样就太孤单了,几千年里,只有你和我在一起。”再一次,他说出了言不由衷的话。
“可是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像是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
“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
死不可怕,只是一场长眠。
在我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跋涉,不如安然沉睡。我们仍会醒来。”真不敢相信,这么拉风的台词,居然会出于他的嘴里。
“哥哥……竖起战旗,吞噬世界的时候,你会吃掉我么?”
孩子看着他,澄澈的瞳子里闪动着……期待。
见鬼!这是什么“我们是相亲相爱的食人族一家”的话剧桥段么?
可你们的家庭伦理真的好奇怪!
“会的,那样你就将和我一起,君临世界!”
可他轻轻地点头,声音里透着冷硬的威严。
孩子从水壶里倒了一杯水,递给了他,他茫然地喝了下去。
“我要走了,哥哥,再见。”孩子站了起来。
他想说我不是你哥哥你认错人了,但他也只是随口说,“再见,自己小心,人类,是不能相信。”
又是句奇怪的台词,没头没脑的。
孩子出门去了,在背后带上了门。
他听着孩子的脚步声越来越远,最后完全消失了。
他忽然有点害怕,他想自己真是昏头了,那么小的一个孩子,放他自己去街上走,给人拐跑了怎么办?
不知道他得走多远的路才能找到哥哥。
他变得坐立不安,终于忍不住的时候,他起身往门口跑去。
他推开了门,炽烈的光照在他的白衣上,不是阳光,而是火光。
燎天的烈焰中,城市在哭号,焦黑的人形在火中奔跑,成千上万的箭从天空里坠落,巨大的牌匾燃烧着、翻转着坠落,上面是“白帝”两个字,简直是地狱。
城市的正中央,立着一根高杆,孩子被挂在高杆顶上,闭着眼睛,整个城市的火焰,都在灼烧他。
像是一场盛大的献祭。
心里真痛啊,真像是有把刀在割。
什么重要的人就此失去了,因为他犯了错误。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来,确实没错,他就是个孩子的哥哥。
“康斯……坦丁。”
他喊出了那个名字。
他猛地坐起,在下午的阳光中睁开眼睛,呼吸急促,全身都是冷汗,外面是高架轻轨经过的噪音。
他忽然觉得这声音那么悦耳,提醒他梦中的一切都是假的,他所在的,只是普普通通的人世。
第一幕 卡塞尔之门
路明非打出“GG”(“GG”,指“Good Game”,在竞技类游戏中称赞对方玩得好,也是认负的意思),切出了游戏。
屏幕上最后一幕,十二艘人类巡洋舰以大和炮聚焦射击,把他的母巢化作一滩血水。
他输掉了今天的第六局,零胜六负。最后一局他坚持了22分23秒,不过最终还是被拿下了,对方的微操很好,用的又是人类,人类的机枪兵在星际争霸里是个变态兵种,出枪速度为零,拔枪就射,收枪就跑,路明非的小狗追不上,在路上就一只只被打爆了。
聊天频道里,对手得意洋洋,“人类打虫族未必要出坦克,韩国高手都不出坦克,开始就爆兵,海量的机枪混着护士冲过去,连消带打……”
路明非可以想象那家伙眉飞色舞的样子。
路明非没吭声,切到QQ上,那个戴棒球帽的女孩头像还是灰色的,一动不动。对方没上线,他又白等了。他抓了抓头发,有点失望。另一个头像倒是跳了起来,是个长得很欠的熊猫,ID是“老唐”。
“兄弟你虫族玩得不错了,下次再切!”老唐就是那个打赢了他的家伙,“你就差在微操上,战术意识是很好的。”
“好呀。”路明非说。
老唐得意洋洋地下线了,路明非冲着屏幕吐了吐舌头。
如果老唐亲眼看见路明非的操作,大概就不会得意了,只会骂一句“变态”,而后再不跟他对局。路明非用的是台老式的IBM笔记本,没接鼠标,用的是红点控制。用红点打星际争霸,这是只有疯子才会干的事情,好比用擀面杖掏耳朵。如果要接鼠标的话,大概老唐活不到第八分钟吧?那样就没得消磨时间了。
可路明非也懒得和老唐说自己是纯属无聊在挑战高难度,他有好多时间得消磨,下次老唐不陪他打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