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亡命之徒无路可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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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睁开眼睛,墙上的挂钟显示现在是晚间10点。

这个时候狐狸酒吧刚开始上客,而对精神病院来说,一天早已落幕,所有人都吃了安眠药沉沉地睡去,病房里回荡着鼾声。

双倍安眠针的药力让他睡了差不多一整天,梦中他七次读档,最终战斗总数停在了108。

第108次读档,他再度寻访了楚天骄的基地,跟108号诺诺吃了半顿饭,又跟黑影们好好地打了一场,但还是没能打出完美结局。

他扭转身体,用指间藏着的刀片一点点地割开皮带,再用恢复了自由的右手解开了其他皮带的搭扣。

他脱下病号服,叠好放进柜子里,西装和风衣也洗好烫好挂在里面了,想来他睡着的时候苏晓嫱的司机来过。

他一层层地穿好衣服,蹬上那双锃亮的皮鞋,再披上风衣,整个过程一丝不苟,好像伊莎贝尔就在旁边协助他似的。

那是苏晓嫱给他买的TomFord,学生会给他置办的行头留在了叔叔家里。

就着窗外照进来的微光,镜中的人脸色憔悴,但干净利落,每一根线条都像是千锤百炼过。

有人说西装就像男人的甲胄,让你不由得挺胸收腹,随时准备上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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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走出医院大门,门前停着一辆没熄火的三蹦子。

看见路明非出来,守候在旁的大爷一个箭步踏出:“兄弟!我没来晚吧?”

“没有没有,很准时。”路明非摘下那块玫瑰金腕表递给大爷,“老规矩,我要是不回来了,手表就归您。”

大爷摆摆手:“老客户了,这点信任还没有么?路上注意安全。这是你要我帮你买的耳机。”

大爷递来一个塑料袋,里面是一副崭新的头戴式蓝牙耳机,路明非摸摸防雨布下的那口箱子,微微一笑,那是昨天他交给大爷保存的。

路明非把耳机套在自己脖子上,把金表挂在大爷手腕上,潇洒地骗腿上车,正准备出发,却被大爷拦住。

“给伱带了几个包子,还热乎着呢,还有热牛奶,路上吃几口。”大爷又递来一个塑料袋。

路明非摸出一只包子叼在嘴里,说声谢啦,一拧油门,三蹦子突突突地驶入雨幕。尾灯渐远,像是红色的萤火。

在这个风雨肆虐的夜晚,根本没人愿意出车,还是昨夜的那位大爷骑着三轮赶来,就像一位老骑士骑着老马去支援他的兄弟。

路明非驶离狐狸酒吧不久,忽然感觉到车重略微地增加了。他扭头看了一眼,西装革履的路鸣泽正愁眉苦脸地坐在车斗里,感觉像个押车的农民工。

“我就说哥哥你认真起来准没好事嘛!”路鸣泽叹气,“你珍惜一点自己的生命行不行?大家多年朋友了,找死你也便宜我嘛!”

“谁想找死了?我是去玩命,玩命跟找死是两回事。白胡子老爹去打顶上战争,那叫玩命;闲着没事非逼着紫龙脱光了跟自己打,这才叫找死。”

“你是不是已经找出了游戏里的秘密?或者说,这个世界的秘密。”

路明非挑挑眉毛:“郭靖站在红绿灯下,前面通往大宋后面通往蒙古,前面是战死襄阳,但郭靖可以都不选,郭靖有自己的选项。”

路鸣泽点了点头:“可即使是楚天骄带着这箱武器也没有胜算,奥丁太强了,哥哥你状态神勇也没用。”

“说点有用的行么?有没有免费的客户礼包啊?有就拿来用用吧,看在我这么神勇的份上。”

小魔鬼委屈地长叹一声,双手搭在路明非的肩膀上,暖流从他的双手注入路明非的身体,仿佛汹涌的岩浆。

全身的神经都在灼痛,大脑深处的混沌像是裂开了口子,光明从裂缝中溢出。巨大的痛楚几乎超过人类通常的忍受极限,但路明非忍住了,于是肌肉力量、神经反应、视觉和听觉都提升到一个匪夷所思的程度。雨声听起来原本是连绵的一片,现在他可以清楚地分辨出每滴雨落地的声音,眼前的景物也像是从满是雪花点的黑白小电视变成了极致清晰的巨幕电影。

“是那个‘SomethingForNothing’?以前这条言灵不是要花1/4的命才能用么?现在都免费了?”路明非很是惊喜。

“即使这样你在奥丁的眼里也还是凡人啊,最好想办法让他开启狂猎模式跟他一对一,虽然狂猎模式下他的战斗力更高,但可以避免四面受敌。”路鸣泽拍拍他的肩膀,“祝你好运哥哥!”

话音还在耳畔,他整个人已经被风吹散了,就像是烟尘暂时凝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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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打在七星塘上,朵朵涟漪散开形成数不清的相互干涉的花纹,三轮摩托驶过沙堤,驶过乱石滩,驶向那座现代派的孤独建筑。

路明非猛地提起车把,三轮摩托撞开了图书馆的大门冲了进去。三轮摩托带着一溜青烟刹车,横在一堵堵照片墙之间,前方就是那面失去了镜面的镜子。

路明非冷冷地看着镜框,缓缓地拧着油门,三轮摩托发出阵阵吼声。他咬着白牙,嘴角带笑,神色略带狰狞。

镜框中传出隐隐的雷声,接着飘出了细雨,雨越来越大,最后是成片的雨幕甚至雨墙从镜框中涌出。

镜框亮了起来,虽然镜面没有被更换,但一层金色的光膜代替了镜面,镜中隐约出现了一条通天的长路。路边的路灯亮了起来,一盏接着一盏,像是两串一端挂在云端的珠链。一点金色火焰跳跃而起,接着升腾为熊熊烈焰,烈焰中站着骑马的武士。他的肩上站着金眼的乌鸦,马前蹲着鬃毛如银针的巨狼,身旁站着数不清的黑影。仿佛沉寂了千万年的神明,一直等待着凡人的谒见,如今谒见者终于来了,但是骑着一辆不合时宜的三蹦子,突突突的声音非常欢乐,感觉是来买烤冷面的。

巨狼们对空嗥叫,英灵们抬起头来,兜帽下的眼睛里流动着暗金色的光芒。

路明非松开刹车,三蹦子怒吼着冲向镜子,这一刻世界在他的视野里扭曲,那些象征着这座城市往事的照片墙如同尘沙那样坍塌,玻璃地板下的报纸合订册中飞出白鸟般的纸叶子,风雨声中仿佛有婴儿哭泣,像是有人在窃窃私语,镜中的世界里,树林如无数高举在空中的手掌那样摇摆,群山竟然奔跑起来。

路明非狠狠地撞进了那堵风雨组成的墙壁,耳边传来了玻璃碎裂般的声音,等他刹停的时候,已经回到了那个令他恐惧和上百次梦回的悖论之地,彭罗斯阶梯上的神还在等他。

他施施然地下车,锃亮的好皮鞋踩在积水里,TomFord的好西装淋在雨里,浑身挂满轻重武器。

他双腿分立,风衣飒飒,头发因为湿透了而显得油光水滑,像极了当年站在这里的那个男人。

“你好啊奥丁同学,我又来啦!这才是游戏开始的正确方式,不关师姐的事,就你跟我,我们两个里面,只有一个能活着离开这里。”路明非笑着说。

他可能就要死了,但他心情还挺好的,他总算搞懂了小魔鬼的每个暗示,找到了打通关的办法。

γ之春里有的东西现实里都有,所以他根据γ之春里找到的线索,在现实里找到了楚天骄留下的装备箱。

他是那个激活尼伯龙根的怪物,也是打开尼伯龙根的钥匙,所以他出入这扇门是自由的。奥丁想来现实世界里找诺诺,他也可以去尼伯龙根里找奥丁。

昆古尼尔是绝对真实的一部分,他自己也是绝对真实的一部分,世界之间的隔阂限制不了他,所以在现实里和在尼伯龙根里决战都是可以的。他要是能在这里阻止昆古尼尔,根据因果律,这个结果在现实世界里也会生效,诺诺身上的道标会被删除;实在不行他就试着干掉奥丁,可能也能达成合家欢结局;他要是被奥丁宰了,那他这把钥匙就彻底断了,也许能再度封门;奥丁不是不会受伤不会死的东西,他要是能重创奥丁,诺诺和芬格尔就有逃离这座城市的机会,至于后面的事,也不是他能管的了。

在γ之春里每次出场诺诺必定在他身边,碍手碍脚不说,还让他心乱,所以他选择了单刀赴会。

他如果走10号高速路应该也能进入尼伯龙根,但他选择了这个便捷的入口——他预感到这个入口其实还保留着——因为这样他能直接来到奥丁面前,出生点距离奥丁最近,当然代价就是他上来就被英灵们重重包围,连撤退的机会都没有,连迈巴赫的车门把手都摸不到。

他跟路鸣泽说那个“郭靖站在红绿灯下”的暗语,意思是说故事的发展给了郭靖两条路,带着黄蓉奔向大宋,然后战死在襄阳,跟着华筝回蒙古当金刀驸马,生几个小射雕英雄,但他都不选,他骗了华筝也骗了黄蓉,他跟华筝说我要当个宋人你别再等我了,跟黄蓉说我要回蒙了你别再等我,然后骑着小红马直奔襄阳城。

这一连串的推理耗尽了他的脑细胞,他心累的一部分原因是他一直在苦苦思考这个破关之道,直到他看见镜光再度亮起,他才如释重负,因为他只有一次尝试的机会。

这才是真正的游戏高手,从绝路中找到生路,从不可能中找到可能!他心说路明非你不愧是路明非!在游戏的世界里你是最棒的!

这么精彩的大结局应该配首精彩的歌,路明非在手机上捣鼓了一下,进入自己的BGM:

“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一样迷人一样美丽/慢慢的放松,慢慢的抛弃,同样仍是并不在意;

你不必过分多说,你自己清楚,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么/不必在乎许多,更不必难过,终究有一天你会离开我。”

黑豹乐队,1991年,《无地自容》。

他揭开防雨布,从三轮车拖斗里拽出那支长矛火箭筒来。

路鸣泽还真是个靠谱的奸商,他曾许诺过无论路明非开始这个游戏多少次,永远都会用金手指帮他改出这支火箭筒来,在真实世界里他的许诺也一样有效。

附近的英灵们嘶叫着就要冲上来,但路明非抢先开火,英灵们被炸得开花般四散,就像把爆竹丢进一群锡兵中去。英灵们以狂暴的冲锋回应,它们排山倒海般从高坡上冲下,长爪上闪烁着刺眼的白光,还有英灵伸手插进自己的两肋,拔出了肋骨作为武器。这种画面必定会对正常人产生强烈的心理震慑作用,但路明非早已见怪不怪。

一箱火箭弹并未支撑太久,也没有对黑影们造成严重的损耗,有些英灵分明被炸得飞出了十几米远,可爬起来之后继续向着路明非冲来,还有双腿都炸断爬着来的。

路明非一脚把三蹦子踹了出去,从腰间拔出那支M4Super90霰弹枪,狂奔着后退的同时甩手一枪,引爆了三蹦子,留下一片火海,暂时地阻隔了英灵们的攻势。

他跟大爷说自己要租三蹦子是为了去给一辆在高速路边抛锚的大货车加油,大爷就帮他买了差不多一百升汽油放在车斗里。所以他必须把那块金表留给大爷,因为这宝马良驹肯定是带不回去了。英灵们又踩着烈焰冲了过来,路明非横过空弹筒,把它当做球棒使用,把跑得最快的那个英灵的颈骨打折了,接着提起霰弹枪,边开枪边上前,霰弹枪喷射出巨大的锥形弹幕,靠近的敌人都被金属的暴风吹散。

路明非丢出两枚纵火弹,这东西内含铝热剂,引爆之后可以制造出3000度的超高温区域来,还会有大量的烟雾,阻挡英灵们的视线。

路明非丢下打空的霰弹枪,撩开风衣后摆,拔出藏在那里的乌兹冲锋枪,黄铜弹壳爆米花似的冲向天空,弹雨向着英灵们倾泻。

乌兹也打空了,路明非换上两把伯莱塔92F,顶着一个英灵的脑袋连续点射,然后在它嘴里塞上一颗手榴弹,把它踹进了敌群。

在执行部混了那么久,没有哪次像今天这么帅,可惜没有一台摄像机尾随拍摄。学院里有各种关于他的传说,但他真正拉风的场面却没人有机会见到,未免遗憾。

伯莱塔的子弹也打完了,还剩十几柄钛锰合金的爪刀,路明非双手各拔一柄爪刀,在英灵们的喉间割出粘稠的黑血。

他已经在γ世界线里跟这些家伙对战了上百遍,大家算是老朋友们,你杀过我我也杀过你,用不着看数值,凭感觉就能判断自己给某个黑影的伤害是不是够量了。

黑血飞溅,像是一场甜腻的疾雨,他在血雨中穿梭,身形像是鬼魅。这些黑影要是有类似人类的情绪,那么觉得恐惧是应该是它们。

枪火一再地照亮路明非的脸,他的脸因为兴奋而显得狰狞,没来由地想要大笑。

小护士没得说错,此刻的路明非才真是发了神经病,但也许这才是他真正的自我,他是个偶尔会发疯的人。

“不再相信,相信什么道理,人们已是如此冷漠/不再回忆,回忆什么过去,现在不是从前的我;

曾感到过寂寞,也曾被别人冷落/却从未有感觉,我无地自容!”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说的就是这种感觉吧?亡命之徒,岂止无路可退,还会一往无前!

路明非把两个新的弹匣顶进枪里,对着山海般的黑影说:“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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