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祯锁我喉咙的手略略减轻了力度,我总算能缓过一口气来看,认出了姜菀之手上那把枪,是姜老爹年轻时候用的苏式双管猎枪,姜老爹没事喜欢偷偷去山里打点野味,就一直藏着这支没证的老枪。估计是为了方便藏在婚裙里,姜菀之锯掉了枪管,否则原枪长度接近一米五,捆在再长的大长腿上也像一根高跷。我从未见过姜菀之碰这支枪,但眼下她单手握枪,枪口纹丝不动,显然是玩枪的老手。大婚的日子,姜菀之画的当然是新娘妆,化妆师想尽办法把她画得贤淑典雅,可此刻那张消瘦的小脸上杀气腾腾,再加上手里的枪,看着不像我老婆,倒像小丑的女朋友耍着她的球棒。
赵旭祯脸色微变却不动声色:“他是你丈夫,那我是你什么人?”
姜菀之哼了一声:“你是什么东西你自己心里没数?还要来问我?”
赵旭祯沉默了片刻:“你早就醒来了是么?还是你根本就没有入梦?你带着枪来结婚,是来杀我的么?”
姜菀之不耐烦地说:“不是来杀你的,难道是跟你玩cosplay?”
结婚几年,我从未见过姜菀之如此牙尖嘴利的一面,再联想到她身上那股熟悉的药味,忽然明白了,她也喝了姜老爹的虎狼药来强化血统,眼前的她可能是十岁之前那个天不怕地不怕街头遇到狼狗都敢揪着打的女孩子,或者说,完全体的姜菀之。这场婚宴是场真正的鸿门宴,每个人都心怀鬼胎。
赵旭祯说:“我不远万里来中国娶你,买下半个阳澄湖给你当聘礼,你就那么想我死?”
姜菀之说:“大家明人不说暗话,你是来娶我的?还是来娶我的子宫?讲真话那玩意儿要能摘下来给你带走,我就送你了!只要你不找我家里人的麻烦!”这话说得真狠,虽然不像我熟悉的姜菀之,但确实是那位汉钟离的女儿。
赵旭祯说:“我们将分享姓名,分享光荣,还会一起孕育伟大的生命,还有什么比这更神圣的么?”
姜菀之昂然道:“我老公姓白,我生孩子也会姓白,收好你的姓,我和我家孩子都不稀罕!”
赵旭祯说你真的以为一支老枪对着我的后脑发射就能杀死我?姜菀之说对付你用的肯定是炼金弹头,不过我也觉得杀死你没那么容易,但这玩意儿崩碎我的脑干组织还是可以的。她收回枪指着自己的太阳穴,说我的脑干组织完蛋了,组织的医疗技术也救不回来,跟着我的子宫也会歇业,你们想要繁育的领袖就再也繁育不出来了,要不要试试?
我和赵旭祯同声说菀之你放下枪!姜菀之瞪了我一眼说你这个笨蛋!你知道他是个什么东西么你就来救我?我说但我要是个真怂包,只会怨天尤人喝酒流泪,连来这里的胆量都没有,你会不会失望?姜菀之思索了一下说那确实会有点。我说所以我不能不来,我不能让我老婆看不起我。
听我俩唠得那么热闹,赵旭祯估计是有点尴尬,急于把对话氛围矫正一下,于是寒着声音说姜菀之你想清楚,你这是对组织的背叛!这个男人值得你背叛组织?姜菀之说赵旭祯我俩当过同学也当过朋友,本来你可以给我留条路走,但你没留路给我,我就只有走绝路了。
姜菀之从腰间抽出一柄狭长的利刃来,她还真是全副武装,跟刺猬似的。赵旭祯对于安保非常重视,每个人上船来这里之前都得过金属探测器,但新娘子应该不用,金属探测器对她也没用,她浑身上下都装饰着金银珠宝,总不能一件件拆下来再过检。那口刀身花纹斑斓,刀头翘起如船,还柔软得能缠在腰上,想来是传说中的缅刀。这东西刀锋极其锐利,可以割开血管放血,但使用者必须有极强的腕力,说白了就是高手向的武器,结婚以来我从未见姜菀之练过格斗,但拔刀这一下就验证了我当初的猜测,她的平衡能力匪夷所思,甚至能自行正骨,这都说明她受过极其严格的格斗训练,她的肌肉没那么显明,是因为他们混血种的肌肉纤维更细更密集,此刻她准备进入战斗了,浑身肌肉就有显著的强化。
赵旭祯的保镖们原本正在奔来救援的路上,被赵旭祯以手势阻止了。赵旭祯幽幽地叹了口气说:“菀之,我怎么知道我放开他,你就会放下枪?”
姜菀之说我们是弱势一方我跟你谈什么条件?这里都是你的人,我们的人都被你困在了梦里,我一直忍着看你欺负我老公,是我知道我对上你也没什么胜算,我能拿来威胁你的只有我自己。
赵旭祯发力把我抛了出去,我摔得浑身像是要散架,刚支起上半身就看到姜菀之和赵旭祯已经斗在了一起。赵旭祯丢我的方向颇为讲究,丢向了身后,丢得又很远,姜菀之想要靠近我,迎面就会遇上赵旭祯。赵旭祯的武器是我丢在地下的那根甩棍,姜菀之手中的猎枪说是填充了什么大威力的子弹,缅刀也是世界名刀,但赵旭祯居然能凭那根百来块钱的甩棍跟姜菀之打得有来有回。好在姜菀之也不弱,至少不在苏珊娜之下,一边腾挪闪躲一边凌厉进击,缅刀带着剧烈扭曲的虚影。
我略通武术,旧时拳师之间的战斗其实很难像武术表演那样打上几十个来回,都是几番试探然后一招命中要害,就此结束战斗。至于职业拳击可以打满15个回合,是因为拳手们都带着护具。但混血种的身体素质惊人,姜菀之硬挨了赵旭祯几记甩棍,赵旭祯也被割伤了两处,但他们跟没事人似的接着搏斗,各种狠毒的招数层出不穷。由此可见那天姜菀之说穿高跟鞋走了远道脚疼要我背她就是撒娇和不舍,以她眼下这个体力她能穿着高跟鞋跑马拉松,想到这里我觉得心里春天般温暖,感觉一时还死不了。
但这么斗下去姜菀之还是没什么胜算,她看起来轻灵敏捷,速度上远胜赵旭祯,但赵旭祯就是能凭着简洁有力的挥棍把她凶猛的进击打退,她就像蝴蝶那样围绕赵旭祯飞舞,优势劣势一眼可知。而且她始终没使用那只短枪,枪中的子弹只怕是要留给自己。赵旭祯的保镖们已经来到舞台边,封堵了姜菀之的退路,只有苏珊娜还坐在桌边,监视着姜老爹和周敏皓。
赵旭祯俯身一棍打中了姜菀之的膝盖,姜菀之跌跌撞撞地退了几步,一个趔趄坐在地上,裙摆翻起露出素白的小腿,膝盖附近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痕。我是医生,看一眼就猜到了姜菀之的伤势,她的膝盖处肌腱受损,那根甩棍在赵旭祯的手中威力不亚于姜菀之手中的缅刀,更糟糕的是她的脚踝又脱臼了,跟她来我诊所的那次是同一侧。脚踝关节就是这样,只要脱臼过一次就会变得很容易脱臼,相应的正骨也会变得更容易,说得通俗点就是脚踝变松了。姜菀之是个混血种,受伤之后的恢复能力原本极强,可两次都是同一侧脚踝脱臼,说明这里有旧伤。这个旧伤很可能是当年她在组织受训时留下的,赵旭祯知道她的弱点,所以特别针对她的腿。
姜菀之一个侧翻,恢复成半跪的防御姿态,牙关紧咬,脱臼的脚踝咔吧一声,自行复位。她进步挥刀,又跟赵旭祯打在了一起。但没过多久她又单脚跳着退了出去,赵旭祯倒也不趁机进逼,手持甩棍站在原地,神色冷傲,那是格斗宗师的气魄,用武侠小说里的话说就是渊渟岳峙。我却痛骂赵旭祯卑鄙无耻,因为他再度针对了姜菀之有伤的那条腿。普通人类刚刚正完骨,别说战斗了,站着脚腕都是虚的,混血种恢复能力超强也许好点,但也不可能一点不受影响。
赵旭祯冷冷地说:“你是马群里最美的那匹雌马,本可以锦绣缠身,连马夫都要对你跪下,只有君王才能骑乘你去往荣耀的战场。可你非要逃离马厩,那就别怪惩罚的鞭子落在你身上。”
我气得连脏话都骂不出来了,我曾经觉得我配不上成为赵旭祯的朋友,如今我看他恶心得像一团爱吟诗的猪屎!
姜菀之倒是无所谓,再次自行正骨,缓缓地站起身来:“我就算是匹母马,也不是你家的母马,少用主人的嘴脸跟我说话!”
我看着她一次次冲向赵旭祯又一次次被击退,每次受伤都在那条腿上。她再也灵动不起来了,咬着牙拖着伤腿战斗,留下一个个血色的脚印。赵旭祯每次鞭打她都会高声地呵斥说跪下!弯曲你的膝盖献上你的悔意!我可以原谅你的愚蠢!可姜菀之就是不跪,她一次又一次地给自己正骨,一次又一次地挺直了腰。她从来都是这么倔强的姑娘,吃不吃虎狼药都一样,我真怕她死也要站着死。
我满脸都是泪,大吼说老婆别打了!赵旭祯你别打我老婆!没有人理睬我,在混血种的战场上,没人在乎我的声音。
最后姜菀之的裙摆都被抽碎了半边,那条小腿已经变成的血红色的,横竖十几条血肉模糊的伤痕。她颤抖着想要给自己正骨,却一个趔趄倒向了前方,她想要用那柄缅刀撑起身体和尊严,但缅刀虽利却太软了,她扑到在赵旭祯面前,双膝终于还是着了地。
我看得很清楚她根本不是屈服,是重伤的女战士抱着战旗倒下了,赵旭祯却就坡下驴,说:“跪下就好,闹剧该结束了。”
我心说完了,我和姜菀之的抗争在组织面前终究不过是飞蛾扑火,等待我们的将是惨烈的结局,我也许会死,不过死都算好的了,姜菀之会被赵旭祯带走,作为一匹曾经想要逃走的母马,她是否还能身缠锦绣我不知道,但我不难想见,她再也不会有尊严和自由,稍有不顺从就有鞭子落在她身上。她那么骄傲的性格,怎么能忍?
没想到姜菀之双手撑地,艰难地坐了起来,冷笑着说:“赵旭祯,现在说胜利宣言是不是有点太早了?看看你背后!”
赵旭祯扭头看去,只见姜老爹和周敏皓缓缓地站起身来,保镖们都来了舞台这边,那张桌边就只剩下苏珊娜控制局面。但苏珊娜的身手未必胜得过姜老爹,再加上一个深不可测的周敏皓那就更没有胜算了。苏珊娜甩脱了高跟鞋,后撤几步灵巧地翻上了画舫的栏杆,抢占了居高临下的位置。
周敏皓素来温文尔雅,此刻也流露出了怒意,姜老爹感觉快要长出獠牙来了,一张口就会把面前的苏珊娜吃了。苏珊娜在这俩的杀气压制之下甚至没有办法出声警告赵旭祯。我也是从梦境中挣扎出来的,很能理解他们的心情,赵旭祯动了他们心里最柔软的地方,任谁醒来第一个念头就是骂最恶毒的脏话。姜老爹被困在梦中时,苏珊娜摸着他的手用触感让他平静,等于间接地冒充了姜夫人,这更是动了老龙的逆鳞。
姜菀之说赵旭祯格斗方面我俩师出同门,你想赢我也没那么轻松。你集中精神对付我,干涉梦境的能力就下降了。我老公是跟你拖时间,我也是跟你拖时间,你看穿了我老公,怎么就没看穿我呢?
赵旭祯愤怒地说决斗是神圣的事,你却对我用这么卑鄙的伎俩!你堕落了!灵魂不再高贵!
姜菀之擦擦嘴角的血说:“你说的啊,我已经叛变组织了,嫁了阳澄湖边卖螃蟹的,你管我高贵不高贵呢。”
周敏皓看了姜老爹一眼,缓步从苏珊娜身边经过,朗声说:“我是襄阳周家的周敏皓,白商陆和姜菀之这两个人,我们周家保了,所罗门圣殿会敢动他们,就是跟我们周家为敌。”苏珊娜原本变化了姿势似乎是想阻挡周敏皓,但姜老爹从桌上拎起一个酒瓶砸碎了,缓缓地逼近苏珊娜,苏珊娜就不敢了。
所罗门圣殿会?这个名字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想来就是指那个神秘的“组织”。至于“襄阳周家”,感觉像是免费网文里经常出现的那种本土豪门,天凉的季节愁上心头,就打个电话让秘书把仇家整破产。可襄阳我去过,往高里说也就是二三线城市,最好的东西就是鸭脖子和牛肉面,怎么会有这种高大上的名门世家?但这个名头在混血种的世界里应该真的很硬,赵旭祯听了也皱了皱眉,低声说:“襄阳周家的手也伸到昆山来了么?”
周敏皓说:“所罗门圣殿会能把手从欧洲伸到中国来,比手长我们周家还是望尘莫及。”
赵旭祯说:“姜菀之不是周家的子裔,这件事跟周家没有关系!”
周敏皓说:“但他们是我的朋友,周家人的朋友有难处,周家就会管!”
我以前并不怎么喜欢周敏皓,首先是觉得他在我老婆的一众追求者中是排名第一的劲敌,其次是周敏皓在我看来有点装逼,人家装逼是讲中文的时候夹几个英文单词,周敏皓却喜欢夹杂古文,好像故意显摆自己家学深厚似的。但此刻他当风而立,说的每句话都掷地有声,像是自带《沧海一声笑》的BGM……我并没有嘲笑他的意思,他那股范儿就是古之侠者,为义生为义死,虽千万人吾往矣。
我说:“周敏皓你先救我老婆!”
周敏皓走过画舫之间的跳板,向着舞台这边来了,说:“白医生你不用着急,一桩桩一件件,都得有交待。”
姜老爹和苏珊娜已经斗了起来,在码头上这俩已经试过了彼此的深浅,虽说苏珊娜显然受过更加严格的格斗训练而姜老爹只是个练过武的流氓,但也说得上棋逢对手。姜老爹无法速胜,于是又开始了嘴炮攻击,痛骂苏珊娜是婊子贱人,言语极其三俗下流。这边周敏皓和赵旭祯高端对决,风萧萧易水寒,就像西门吹雪对上叶孤城,那边姜老爹把战斗搞得像是流氓恶霸殴打站街女,两台大戏风格迥异。
赵旭祯的保镖们立刻反应,准备踩断船与船之间的跳板,不让周敏皓靠近舞台。这些混血种似乎本能地知道对方的强弱。
周敏皓摘下背后的长条包袱,打开蒙布是个金属包边的黑盒子,再打开盒子从里面拿出一把环首的阔剑来。我早就猜到那是一件武器,但这件武器还是让我开了眼界。虽然武侠之说中的大侠经常用剑,但剑这种贵族武器在汉朝之后就很少用于实战了,周敏皓带来的环首剑看起来极其沉重,比博物馆里见过的古剑阔了一倍,环首上还有一根生锈的青铜链。环首刀剑成型于汉代,一直延续到唐代,三国时候的关老爷用的就是一对名叫“万人敌”的环首重刀而不是演义小说里的青龙偃月刀。由此看来周敏皓带来的武器年代很久远,相应的价值也很高,周敏皓居然要拿一件价值连城的古董来跟赵旭祯战斗?这是家里有矿?那柄剑还有个古怪是剑鞘是崭新的,完全用现代工艺打造的漆黑的鞘,外面缠着手指粗的红绳,剑柄和链子却非常古老。
保镖们看到那柄剑的时候都傻了眼,周敏皓却不拔剑,而是把剑柄上的青铜链用作鞭子。他挥舞青铜链,每上前一步就把一名保镖砸进水里。后面的几个保镖见周敏皓来势凶猛,跟赵旭祯一样念出玄奥难解的句子,瞳孔转为赤金色,连带着五官都有细微的变化,玩过游戏看过动漫的都能猜出他们是要放某种大招。但周敏皓用力拍打在黑色的剑鞘上,剑鞘中发出牛吼一样的巨声,把保镖们念诵的声音压了下去,他们的大招也就放不过来了。周敏皓继续进步探身,挥舞链子,穿插几个手法,像是八卦游身掌中的招数,保镖们就全都掉进了水里。
保镖们看起来并没受重伤,在水里扑腾着,想要上来继续打过。周敏皓看也不看他们,隔着一段距离站定,和赵旭祯对视。
赵旭祯死死地盯着那柄剑,说:“断龙台?”
周敏皓说:“你既然知道断龙台,话就好说了,断龙台是我们周家的信物,长辈们能让我带着断龙台来,就是摆明了态度。这件事不是我要管,是周家要管。现在你退走,我不追究,但回去给你们大团长带句话,说中国还是少来,昆山地灵人杰,不是你有钱就能买下来的领地。”
趁着赵旭祯的注意力全在周敏皓身上,姜菀之一跃而起扑向我这边,我也挣扎着站起身扑过去,我俩抱着摔倒在地。
赵旭祯转身想要控制我俩,但被周敏皓抓住了机会。周敏皓双拳上传出爆炸般的声响,火光从拳头往上蔓延,一对小臂就像是刚出炉的发红的钢坯。他以肉眼几乎难以分辨的高速逼近赵旭祯,一拳挥出,连十米之外的我都觉得一股子炎风扑面,可以想见正面承伤的赵旭祯面对了多大的压力。我心里庆幸说多亏周敏皓蹬车蹬得快,他要是没能赶到,我和姜老爹就是千里送人头了。
却没想到赵旭祯一个侧身避过了周敏皓的拳风,跟着一个提膝撞在他腰腹间,再是一记重拳轰在他胸前……周敏皓来得快去得也快,倒飞出去撞碎了一条小画舫的顶棚。赵旭祯看也不看周敏皓,而是死死地盯着那柄环首汉剑,好像那东西才是他的敌人。
过了好一会儿周敏皓才从废墟里爬了出来,摸着头满脸窘,说:“没想到你的血统强到这种程度!”
我目瞪口呆,心说周老板你这个强度跟你这个风度完全不匹配好么!看你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架势,谁都会以为你是一拳超人。
姜菀之摇头叹气,说周敏皓的血统也很恐怖,无奈对上了赵旭祯这种人造的怪物。
我说赵旭祯是人造的?姜菀之说解释起来很复杂,但组织几百年来一直都让特定的混血种组成配偶,以便生下血统更出色的后代,几百年来有目的地积累血统优势,赵旭祯可以看作是十几代混血种的优势基因的结晶。
我说这岂不是跟猫舍配猫差不多么?姜菀之说:“是,流浪狗把猫舍里血统最好的小猫拐跑了,猫舍的人当然会想抓回那条流浪狗杀掉。小猫要想流浪狗不死,就得自己乖乖地回猫舍去,所以我才要跟你离婚。”
姜菀之从来都是那种热话冷说的人,这话从她嘴里说出来也是淡淡的,好像真的在跟我讨论小猫配种的事,可我莫名巧妙地想哭。
我搂她搂得更紧了,问:“小猫为什么要跟小狗跑?他们又不是一路人。”
姜菀之摸摸我的脸,眼神有点朦胧,说:“因为小猫喜欢小狗咯。”